Saturday, October 14, 2017

虎嵩山阿訇:哈佛大学中国伊斯兰教资料拾遗(一)

美国传教士克劳德·毕敬士(Claude L. Pickens, Jr. 1900-1985)和妻子伊丽莎白·字威默·毕敬士(Elizabeth Zwemer Pickens)是“中国内地传教会”的基督教传教士。毕敬士夫妇及他们的丈人或伊丽莎白的父亲塞缪尔·字威默博士(Dr. Samuel Zwemer),以及英国传教士伊萨克·梅益盛(Isaac Mason)等在中国的传教生涯中特别关注于中国的穆斯林,尤其是回族穆斯林,这因为他们立志于回族穆斯林皈依基督教传教愿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对中国伊斯兰教学术研究的兴趣。梅益盛先生曾把刘智的《天方至圣实录》翻译成英文在上海出版。毕敬士先生的岳父字威默是一位矢志于中东地区向阿拉伯穆斯林传教的传教士。他于1933年被邀请参加江西牯岭基督教传教大会进行演讲。字威默博士还是一家很有影响的杂志《穆斯林世界》(the Muslim World)的主编,此前他在中东生活了很长时间,能说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早在1917年,他来过中国,对西北和内地的一些穆斯林聚居区作过访问。1933年6月,他到达上海。在参加牯岭会议以前,他与女婿毕敬士先生对中国穆斯林聚集区和穆斯林集中的一些城市又作了一次长途旅行。在那次旅途中,毕敬士拍摄了一些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的照片,字威默还与一些地方的清真寺阿訇用阿拉伯语进行了友好的交谈。1936年,毕敬士与其他西方传教士对中国的西北和华北、华中地区的穆斯林聚集区进行了一次历时长久的考察及传教,在旅途中,他又拍摄了大量的照片。这些老照片是研究20世纪30年代中国伊斯兰教社会的珍贵资料。1950年毕敬士夫妇离开中国返回美国。在毕敬士逝世前的那一段时间内,他和妻子一直居住在麻省的一个小镇上。在他去世的1985年之前,他决定将这些有关中国伊斯兰教文化和历史的老照片捐赠给了哈佛大学。90年代,当我在瑞典留学时,我就风闻过毕敬士收集的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的资料,包括他和妻子在汉口编辑的英文《穆斯林之友》杂志。2001年我在圣橡树山学院见到美国学者乔纳桑·李普曼教授时,他告诉我有关毕敬士传教士收集的中国伊斯兰教材料。后来,我与哈佛大学图书馆馆员林希文博士取得了联系,得知他正负责将毕敬士先生保存的照片进行技术处理和放大。2005年1月下旬至4月下旬,我应哈佛大学燕京学社的邀请参加杜维明教授主持的“不同宗教与文明对话”的项目研究,乘这个宝贵的机会,我在图书馆和档案馆中查阅了这些照片,并以此内容在哈佛大学燕京学社作了题为《传教士视角中的中国西北伊斯兰教》的演讲。在我回中国以前,经燕京学社图书馆的同意,我复印了一些内容珍贵的老照片,比如虎嵩山、王静斋等阿訇,宁夏灵武台子清真寺、韦州大寺、北京天桥清真寺、西安大寺、同心清真寺建筑,青海循化县街子工清真寺珍藏的手抄本《古兰经》,撒拉阿訇和东乡阿訇等鲜为人知的历史内容和佐证。为了与读者分享这些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我决定参考一些文史资料并参阅毕敬士先生的旅游日记及文章写一些对这些照片进行说明的短文发表。在此,我首先感谢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图书馆的热心支持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在中国的学术杂志上刊登这些照片。同时,我也感谢《中国穆斯林》杂志编辑部的勉励和帮助。
虎嵩山阿訇
我发现毕敬士先生的有关中国伊斯兰教照相集里有虎嵩山大阿訇的照片一张以及他与满拉在清真寺里合影的照片一张。今年正好是虎嵩山阿訇诞辰125周年,逝世50周年。所以发表这两张照片具有纪念他老人家为教门服务和兴学办学的贡献和活动的意义。
虎嵩山(1880-1955),字镇林(毕敬士先生在他的笔记中是“振林”),经名赛尔顿丁(阿拉伯语意思是宗教的幸福),宁夏同心人。他从小就在属于虎非耶门宦经师父亲帐下学习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经典及功修。后到海原县拜王乃必阿訇为师,精研《沙米》、《伊尔沙德》等经典及教法5年之久。他22岁时就被应聘为同心城清真小寺阿訇。后来他接受马万福阿訇倡导的伊赫瓦尼派教义和主张,遂脱离虎非耶门宦,在同心县穆斯林中大力宣传伊赫瓦尼派的思想和主张,提出一切言行皆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准则,对不符合经训的一些礼俗进行改革,由此声望日隆,成为宁夏和陇东地区伊赫瓦尼派知名阿訇。他博览各种伊斯兰经籍,通晓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对《古兰经》学、圣训学、教义学、教法学、苏非神秘主义、逻辑学、修辞学等均有较深造诣。1924年虎嵩山阿訇经上海赴麦加朝觐,翌年归国后在湖南常德应聘为开学阿訇。1927年应邀到宁夏固原三营清真大寺任开学阿訇。
三营镇位于固原城北部40公里处,是明朝时期固原三边重镇的第三营寨,故称三营。由于它地处河谷平原,又有水渠灌溉之便利,所以农业生产富足。加之周围交通发达,四方客商辐凑,所以农贸集市极其发达。三营镇的回民穆斯林占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占75%以上。全镇共有大小清真寺32座,但没有一座在规模上能超过三营大寺的。
三营大寺建于清同治初年(1860年前后),又称东寺,占地面积约3亩,有土木结构大殿及其他用房共30间,古朴无华。该寺的经堂教育在西北享有盛名。1927年以来,虎嵩山阿訇长期在三营大寺任教长。当时不但陕甘宁青的回民学子,就是川滇湘桂的满拉或海里凡也千里迢迢地来此求学,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后来成为北大的著名伊斯兰学者马坚教授从云南来此求学。20世纪30年代,学董李万发又倡议建立中阿新寺,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他同其他社会贤达和有识之士外出募捐,获资巨万。同时又得虎嵩山阿訇及乡绅马明三先生赞助,遂建立学校新寺。当时该寺占地7亩,有前中后三院,礼拜大殿面积700多平方米,其他房屋50余间。在此就读的儿童与满拉约300名。虎嵩山阿訇在此教学并任中阿学校的校长。他在学校里实行中阿并授,为西北乃至全国的伊斯兰教门培养了不少人才。1938年寺校分离,并举行了首届高小毕业典礼暨分立高等小学、清真大寺庆祝会。仪式甚是隆重,连驻军师长马鸿宾将军和县长胡福同莅会讲话。
附近的三营河西清真寺也是建于同治年间,有土木结构大殿5间,水房、满拉宿舍及讲经堂等共12间。虎嵩山、周素夫及张家川的妥文秀等知名经学家先后在此担任该寺的教长。由于虎嵩山等名阿訇在此执教,吸引了像马坚和王静斋等回族杰出学者来寺求学和钻研经典。
1934年,虎嵩山阿訇应聘到宁夏省城(今银川市)东大寺任教长并兼任宁夏省立中阿师范学校教务主任。1937年,他在吴忠创办中阿文讲习所,任所长。后来该校改为吴忠中阿师范学校,任副校长,翌年创建吴忠清真大寺。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积极宣传抗日,并以阿拉伯文汉文两种文字发布了抗日祈祷词,主张既爱教又爱国,在西北回民聚集区广为散发。他在主麻日讲卧尔兹时,引经据典动员穆斯林群众为抗战救国做贡献。1946年后,虎嵩山阿訇曾应聘为甘肃临夏韩家集清真大寺、平凉西大寺教长。虽然这一段时期虎嵩山阿訇没有在固原三营,但他仍然与该地区保持密切的联系。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委员、甘肃省政协委员、宁夏西海固回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等职。在职期间主张穆斯林内部应消除教派分歧,各行其是,团结一致,建设新中国。他逝世时,已经是全国知名大阿訇。
虎嵩山阿訇生前著有《伊斯兰三字课本》(穆民三字经读本)、《教律摘要》、《月论释难》、《拜功之理》、《波文之源》(波斯文法精华)、《阿文教科》(阿文文法基础课本)、《亡人赎罪问题》、《中阿字汇》、《中波字汇》等书。
美国传教士毕敬士一行是在1936年5月14日傍晚到达固原三营的。他们下榻在穆斯林开办的旅店里。他们受到了回族穆斯林的热情款待。毕敬士在次日晚的日记中写道:“我们吃夹枣的三角形米糕。栈房边上是中阿学校,是由我所认识的汉口马阿訇的朋友安阿訇负责教学事务。当我将汉口的名片及(马阿訇开具的)介绍信给安阿訇看时,他很高兴,并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要我带回汉口的马阿訇。他非常友好,接受了我们的(基督教)宣教材料,但他说,在非《古兰经》和《引支勒》(圣经)上写“必思米俩”是不对的。我们照了几张他与学生合影的照片。”5月15日,毕敬士访问了三营镇的几所清真寺,会见了清真寺的阿訇和满拉。6月4日至6月13日,毕敬士访问了宁夏城(今银川市),在那里参观了清真寺和宁夏省立中阿学校等,拜访了伊斯兰教界的阿訇和经堂教育的师生和中阿学校的教师等。大概是在这一段时间内,毕敬士先生拍摄了虎嵩山阿訇及他与满拉合影的两张照片。根据哈佛大学图书馆提供的有关照片说明中,这两张照片是在固原三营照的。毕敬士先生在6月4日的日记中写道,他看到马鸿逵将军坐着崭新的福特汽车在城里兜风的情景。6月7日,他参观了马福祥先生的纪念碑。他指出,马福祥是宁夏省长马鸿逵的父亲。
6月8日那一天,毕敬士在日记中写道:“下午参观中阿学校,它是(马鸿逵)省长资助建立的。它在省长官邸边上。我准备了名片送交王校长,但他没在。我们见了教阿拉伯语的马老师和杨老师,他们很健谈。马老师说,150名学生中的大多数是格底目派而不是哲赫林耶派。哲派学生只有5到6名。目前学校校长正在韦州。学校的教学任务不多,但纪律很严。我认为这对孩子有好处。省长经常到学校附属的清真寺礼拜。学生每天学阿拉伯语两小时。我们看了他们的课本,是北平成达师范学校印的。他们(学校老师)介绍说,王静斋翻译的汉译《古兰经》是好本子,故学校采用了部分。关于五番礼的名字,是用波斯语而不是用阿拉伯语。”根据史实和其他资料,虎嵩山阿訇在这一段时期内任宁夏省立第一中阿学校的教务主任,但并不排除虎嵩山阿訇仍时常去固原三营教学的可能性。如果说,毕敬士先生在照片上的说明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毕敬士是在三营见到虎嵩山阿訇并为之照相也完全是可能的。

我认为,在哈佛大学发现的美国传教士留下的有关中国伊斯兰教资料中有关虎嵩山阿訇的照片及相关的文字材料及日记记载是我们研究20世纪30年代宁夏伊斯兰教的重要史料和佐证。
作者:王建平,原文刊载于《中国穆斯林》杂志,2005年第3期,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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